第110节(1 / 2)

骸骨狗:“我刚闻到了蝴蝶的甜香味,主人,你不准备出手吗?”

白辞站在窗边,没回答它。

受不住好奇驱使,骸骨狗继续问:“外面有什么不对劲吗?”

白辞:“我在看你的艳艳。”

骸骨狗愣了下,赶紧跑过来一起看。

白辞:“把气息收敛住。”

骸骨狗重重点头:“艳艳居然为了我逃狱!”

白辞漠然:“他不是来找你,也没那个能力逃狱。”

骸骨狗想到什么:“又劫狱?无佚还真是……”

天海市的特殊小组,能入它眼的不超过三个人,无佚能被白辞间接视作对手,实力当然不容小觑,那三个人联手都不大可能留下他。

大晚上劫狱,对无佚来说不难,但再三挑衅特殊小组,总部势必会出动人手,到时候可就说不好了。真引来特殊小组所有精英的联手追杀,无佚也吃不消。

骸骨狗还在思考无佚这么做的缘由,那边艳鬼已经用行动证明,它是在自作多情。艳鬼此行的方向很明确,就是冲林云起来的。

楼道里过于强大的阴气让艳鬼很不舒服,无佚给的资料里有说在林云起家门外,一只饿死鬼长年累月地蹲点。

艳鬼来之前便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,径直朝402的房间飘去。

饿死鬼捧着碗靠在门上养神,艳鬼出现在面前的刹那,连眼皮都懒得掀起来。他不是很明白,为什么最近经常有奇怪的蝼蚁来挑衅自己。

在被一碗砸死前,艳鬼抢先一步说:“我来,是要向林云起证明世界上有鬼。”

饿死鬼这才看了它一下,抬碗准备扣死:“难闻。”

怎么会有鬼的气味这么难闻?

“……”

技不如人,艳鬼只能腆着一张脸,再次强调:“我能让林云起相信有鬼。”

他不断找存在感,饿死鬼发现这个小喽喽确实有些可取之处,属于介于两个空间维度之间的某种状态。

因为艳鬼的一半阴魂存于现世,能短暂触碰到实物。在这点上,甚至比煞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,至少它不会太快消亡。

饿死鬼幽幽的声音飘到艳鬼耳中:“一次机会。”

艳鬼得偿所愿,取下发钗,一头如瀑的长发落下,一侧饿死鬼皱眉,头发散下来,味道更难闻了。

艳鬼喜欢用古老的方式,对准锁头轻轻搅了下,门便开了。

楼下。

骸骨狗:“不去抓个鬼赃俱获?”

白辞:“饿死鬼存了分侥幸,现在去它必然要阻止。”

当然这是小事,白辞:“现在上去也解决不了这个隐患。”

骸骨狗上次都没能轻易杀死艳鬼,更像是对方拥有某种孕养魂魄的本命法器,而这东西,并不在艳鬼身上。

近来白辞隐隐有种预感,未来降临在天海市的灾厄,林云起避不开,那么在此之前,彻底让对方了解这个世界,是必然选择。

骸骨狗神游其外:“看来只有未来我和艳艳意乱情迷时,看能不能问出点线索。”

“……”

·

艳鬼哪里知道,就隔着一层楼,底下还有只渣狗在想着骗财骗色。

老房子门板有些年头了,再小心,也会发出一点声音。林云起睡眠本就轻,在黑暗的卧室里,冷不丁睁开了双眼。

今晚的一切都毫无预兆,先是康郁聊天到一半突然不说话了,继而梦境里遇见的不是金,梦醒家里又进贼了。

艳鬼的移动速度很快,几息之间就到了卧室。而这会儿,林云起正好刚坐起身。

毫无预兆地,一人一鬼四目相对。

“醒了也好。”艳鬼红唇勾起的弧度过大。

他很不满意画皮鬼给缝的新皮,不惜耗损修为,重新修整了容貌。此刻它手握金钗,长发飘飘,活脱脱恐怖故事里美艳厉鬼的形象。

面对大晚上突然出现在自己床边的存在,林云起内心只有一个想法。

……防盗门很重要。

哪怕小区平日里再不招贼惦记,该有的措施还是要有。

“哪位?”他问。

这般冷静的作态反而取悦到了艳鬼,它最喜欢地就是撕破平静的假象。出于极度的自信,艳鬼没有第一时间施展媚术,它忍不住盯着林云起的手腕。

“真美啊。”

这让艳鬼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惊鸿一瞥,手腕缠着佛珠的男人上马车时,掀起帘子的画面。

往后的岁月里,它都在重温那一幕,试图把自己想象成当时上马车的男人。然而无论如何模仿,哪怕艳鬼同样肌肤赛雪,佛珠戴在它手上,总有那么点东施效颦的意思。

林云起同时也在盯着艳鬼的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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